2010年11月20日

法院.法院

今天地方法院一整天都在洗刷外牆,水柱沖啊沖。

猶記開店的準備期間,大家常常開玩笑說,要有特色餐點叫法官咖啡、檢查官咖啡,還有律師咖啡或奶茶,不一定還有書記官鬆餅。但始終沒成為事實,地方法院對我們而言,還是個又近又遠的存在,有時甚至扁平的像幅窗框裱起來的畫。
⋯⋯
記得一次地方法院裏工作的客人,坐在店裏看著每天工作的地方,忽然轉頭和我們說:「沒想到地方法院,坐在這裏看是這麼漂亮的建築。」於是法院與法院外的我們,所觀看的法院似乎不是同一個地點,代表的意義也不相同。

觀看的人們由自身的背景,決定被觀看對象的意義。

一整天吊車與工人沖著高壓水柱,一點一點的洗刷著這幢漂亮的建築,建築的生命之所以存在,是因為持續的與人們有生活上的關係,也持續的延長自我的歷史意含。如果原使用良好的建築,卻被象徵性標志為歷史建築,成為展示空間時,其實就是意義的死亡,所以十分不喜歡當下文創常提到,某某單位該改建為博物館空間這類的言論,畢竟也是過去西方殖民時,常用來對待傳統建築文化的方式。

看著地方法院在晴日的藍天下,被洗沖的分外潔淨,心情覺得開朗起來。一掃上星期創下週營業額最低紀錄的低沉,而這個晴天的星期,打烊後,發現卻是最高的週營業額的紀錄。開店久了,覺得像修行般的,對數字漸漸的不太在意,享受的是拉開鐵門後,與客人與環境互動的每一天。
正被沖洗著的地方法院屋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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